法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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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法國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和實施商標法律的國家之一,自1857年月23日第一部商標法問世迄今,已有一百多年商標立法的歷史。1964年12月31日的商標法接替1857年法實施了25年后,由1991年1月4日第91—7號法令通過的新的《法國制造業、商業和服務業商標法》取代。隨后,該法又再次修改,于1994年8月4日經第94665號法令通過生效并實施至今。
- 法國商標法屬于大陸法系,商標權的獲得基于注冊。
- 法國接受對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注冊申請。
- 在法國,商品和服務的分類采用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》規定的分類法。
- 法國是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》成員國,同時也是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德里協定》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議定書》以及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》的成員國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,于1892年7月15日加入馬德里協定書,1997年11月7日加入馬德里議定書,屬同為協定同為議定成員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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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 目 |
費 用 |
備 注 |
商標檢索 |
文字商標 免費 檢索
圖形商標每個 500 元 |
所需資料:
- 商標文字或圖樣
- 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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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申請 |
注冊 (含首3類) 11000 元
續類 4300 元 |
所需資料:
- 申請人名稱與地址
- 營業執照復印件(公司申請)
身份證復印件(個人申請)
- 清晰商標圖樣
- 詳細商品服務項目
所需時間:
- 3 ~ 5 個工作日獲得官方回執
- 8 個月獲取商標注冊證
有效期: 10 年 |
如有不明之處,歡迎隨時聯絡我們 0755-8221 3852
我們的資質: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官方備案機構 坐落于各地的辦公室 |